3个厅级干部!贵州上半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661起!处理( 十 )

云岩区黔灵镇偏坡村委会办公室主任刘光跃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08年6月至2010年10月,偏坡村委会在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违规转让村集体土地70余亩,造成村集体资产损失。刘光跃作为时任村委会副主任,分管土地工作,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云岩区水东社区安井村委会彭碧琴等6人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3年7月,安井村委会使用村委会集体账户资金到井冈山、庐山及景德镇等地学习旅游,资金使用情况未纳入村务公开内容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村委会主任彭碧琴受到严重党内警告处分,党支部副书记徐继余、村委会副主任周品辉、支委委员周光福、周定国及周品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乌当区偏坡乡偏坡村党支部书记陈胜海、村委会主任陈桂刚侵吞村集体资金问题。2015年7月,陈胜海、陈桂刚在代表偏坡村将该村新寨组40余亩土地出租给贵州路桥集团第四分公司的过程中,伪造租赁合同,以每亩600元(实际1575元)的虚假合同价格进行村务公开,并报村委会及偏坡乡政府,侵吞该土地出租差价款共计人民币71.7万元,陈胜海、陈桂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