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护士该不该有工资?网友们吵翻天了( 十 )

 

好消息来了!护理生的“明天”,将不一样!

 

各地区已相继出台相关政策,保障实习生的权益。如《关于印发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规定的通知》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与学生双方协商劳动报酬标准,但不应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且不得克扣学生的合法劳动报酬。

 

同时,随着就业市场化配置进程的加速和招生计划的不断扩大,现在护理的实习形式已经渐渐从原来的集中统一组织逐步向毕业生个体选择实习单位的方式转变。这也就意味着,护理生的实习已经开始带有工作的性质。